******街道(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履约保证金投标须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6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3人即可。建议:删减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第69页2.1.1、第70页 (28)包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的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建议:删除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不包含缺陷责任期,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用另行计取。
4、问题:招标文件第74页5.3“(5)…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扩大,委托人不另外支付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不合理吧!
强烈建议修改:“(5)…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9.2.16(3)“...若监理单位无相应检测资质,则允
许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若监理机构未按检验方案开展监理平行检验工作,由委托人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开展,相关费用从监理合同价款中扣除”,不合理。
理由:按闽建办建[2017]55号文件中二、(三)平行检验 “1.平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支付”。
建议:修改为“...若监理单位无相应检测资质,则允许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若监理机构未按检验方案开展监理平行检验工作,由委托人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开展,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9.2.17“...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按要求 7 天内增加到位,费用已含在中标价中”,建议增加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81页9.2.19(2)③“累计处罚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的”,建议在句首增加“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累计处罚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的”。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第82页9.3.1中的4.2.3,9.3.2中的6.2.2,9.3.3中的6.2.3,9.3.4中的6.2.5,9.3.5中的6.2.6条款。
建议:按201******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3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6.3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或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中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第 (1)、(2)、(3)、(4)、(5)、(6) 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1)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因电子标书生成器格式限制,第(6)种提交形式补充说明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4点: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新增(6)其他形式: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若投标人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按“11000元”填写。”。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