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磋商邀请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服务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GF-******
******服务中心)
******委员会
******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53元;
最高限价:******.53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磋商文件自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若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转款凭证(转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转款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购买磋商文件转款凭证(转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转款事项);******。(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带至现场递交)。
(2)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文件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建红超市楼上)。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请各供应商准确无误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采购文件以qq邮箱方式发送至各位供应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建红超市楼上)。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委员会
******委员会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建红超市楼上)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2025年07月04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