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彭水县芦塘乡鞍子岭等(2)个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89
项目编码
************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中标人
名称
工程
概况
合同
工期
质量
标准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订金额(元)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履约担保金额(元)
保函
现金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担保保函
******有限公司
实施规模为338.7255公顷。主要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36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等要求,通过有关单位、专家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完成。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群众的好评。
2025年7月9日
******.87
周炜超/豆汝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重庆市中级职称证书
渝************/******3223
489897.59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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