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硬碳负极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硬碳负极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年产2万吨硬碳负极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加工装置区,负极材料厂房,丙类仓库,配电站房,制氮站,危废间,固废间,机修间,循环水站,控制室,研发中心,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电芯车间,综合楼,食堂附属楼及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66000m2。
总投资:8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园基地办公楼124-12室
联系人:王兵涛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层
联系人:向海东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mailto:******">******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blog/article/6257">******/blog/article/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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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