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29.00万元
3、最高限价:服务基准价的100%(折扣率)(服务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4、采购需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9座及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租赁服务(含第三方劳务人员)、13-24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员)和24座以上大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员)。除法定必保险种外,成交供应商还需投保10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并为车上乘客提供每人每座5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保险。须在合同签订前确保车辆保险险种、保额符合上述要求;除交强险外,若保险不全,应出具承诺函,保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满足规定,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履行期间,若所有服务单位累计收取的服务费总额达到29.00万元,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两年期限届满,所有服务单位累计收取的服务费总额仍未达到29.00万元,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完成服务交接、费用结算及其他善后事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投标人需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班车(加班车)客运或旅游客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18:00时,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2楼,联系方式:夏工,******,微信同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2.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
联 系 人: 蔡主任
联 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2楼
联 系 人:夏工
联 系 电 话:******